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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口腔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09:57:55|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464号)精神,公立医院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我院为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要以及广大群众不同就医需求,特向信阳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口腔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备案,经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同意备案后,现将口腔科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特此公示!


信阳市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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