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公司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7:47:27|浏览次数:
信阳市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建设,满足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需求,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2家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公司,欢迎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290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豫药监药注【2021】189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公司遴选
2.方式:公开遴选
3.服务期限:1年 (到期后根据合同期内的服务配送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二、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及颗粒剂。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则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上市备案公示品种目录清单及证明文件,要求400种以上,其中国标品种200种以上(提供纸质版及xls电子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当前正在合作的医疗单位名单(要显示医院级别)并附合同主要页面。
10.提供特殊中药品种生产经营资质文件。
11.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及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售后服务承诺及供货方案。
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件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复印件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只提供复印件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8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按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 -17:3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30(逾期不候)。
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市人民医院1号楼负一楼药学部办公室。
报名须知:备案公示品种目录清单xls版用U盘与报名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并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时
地点:信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10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游女士18625358060 朱女士 18237656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