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15 10:48:50|浏览次数: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罗山县东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虚列公务接待套取资金冲抵餐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罗山县东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多次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虚构接待事项,套取资金7706元用于冲抵其他餐费。2023年5月,时任罗山县东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胡锋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息县孙庙乡卫生院无公函列支招待费问题。2020年,息县孙庙乡卫生院无公函列支招待费25121元。2022年9月,时任息县孙庙乡卫生院院长李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问题。2021年,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在公务接待中存在多次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2022年3月,时任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继富受到诫勉处理。

潢川县殡仪馆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费问题。2021年3月,经馆长乔炳焰提议,潢川县殡仪馆班子研究决定,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为单位人员发放“值班加班费”。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费”共计92500元。乔炳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乔炳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淮滨县芦集乡一中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淮滨县芦集乡一中违规挤占使用原本应用于因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维修及耗材等支出的部分课后服务费,以“管理费”名义向该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发放补贴,共计25800元。2022年12月,时任淮滨县芦集乡一中校长邢永光、副校长史俊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商城县城镇社会福利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商城县城镇社会福利院以“消防安全暨节假日值班补助”名义违规为单位人员发放补助,共计23100元。2022年12月,时任商城县城镇社会福利院院长李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经过持续整治,“四风”面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高压态势之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顽疾仍屡禁不绝。上述6起案例就是其中的典型。有的在手段上玩花样,通过“吃公函”,掩盖违规吃喝;有的无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大搞违规接待;有的自行制定标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之名,慷公家之慨;有的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将“集体研究”当作“免责牌”逃避监管,这些滥用公权、公款的顶风违纪行为,浪费国家资财,助长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树立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意识,做到克己奉公、依法用权、以身作则、严格自律。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危害性,自身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要严管所辖,盯住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公务接待和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有关政策和规定要加强研究分析,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及时“立改废释”。

       纠治“四风”如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视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车私用、违规收送“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来源:信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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